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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阿县牛角店镇府前街及中心河排水、铺装、绿化提升项目需求公示

【信息时间:2021-03-17 阅读次数: 】【作者: 来源:】【我要打印】【关闭】

东阿县牛角店镇府前街及中心河排水、铺装、绿化提升项目需求公示

一、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东阿县牛角店镇人民政府2021年计划在镇区范围内开展绿化及道路铺装工程,总投资约215万元,本项目主要对牛角店镇府前街南道路进行排水、铺装及绿化,其中,铺装面积约3600平方米。工业街以西建设休憩活动场所:设置塑胶跑道,安装休息亭、健身器材、休息座椅党建灯箱文化宣传。中心河衬坡铺设植草砖,面积约5700平方米,垂柳进行移除补植修剪,方便群众休闲活动。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财库〔2011〕181号、财库〔2016〕125号、财库【2014】68 号、财库【2017】141号、节能环保政策等等。

二、采购标的需执行的标准

国家标准:执行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要求

行业标准:执行国家和本地区有关标准和规范要求。

地方标准:/

其他标准:/

三、标的要求

质量要求:合格

安全要求:达到国家有关安全技术要求

技术规格:须满足国家相关规范及要求

物理特性:/

四、交付要求

标的数量:详见磋商文件

    期:合同签订后60日内。

五、服务要求

服务标准: 执行采购要求

服务效率:严格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确保服务质量。

六、验收标准:满足国家、省市相关规范及其他相关专业现行规范

七、其他技术及服务要求:/

八、公示期限:

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3日:2021317日至2021320

九、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21321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十、项目联系方式:

1、采购人:东阿县牛角店镇人民政府                 地    址:聊城市东阿县                                

联系方式:刘主任                                  联系方式:15864385099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址:聊城市兴华东路53号

联系人:陈工                                      联系方式:0635-6180696(技术处)

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bu91IqqNd1DDPuJs02EDbA 提取码: itjn    

 

发布人:山东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1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