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职责 (一)贯彻实施公共资源交易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制度,为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提供场所、设施和服务; (二)受理公共资源交易项目进场登记,协调安排开评标时间、活动场所; (三)依法发布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信息,为交易各方提供信息咨询服务; (四)登记复核进场从事交易活动当事人的进场资格; (五)收集和发布相关政策法规信息; (六)设立与维护公共资源交易的专家抽取终端; (七)负责规范进场交易活动程序,维护公共资源交易场所公共秩序; (八)按照规定代收代退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应当缴存的保证金; (九)开展进场交易活动情况的统计、分析及相关资料(含录音录像资料)的存档调阅工作; (十)负责提供交易全过程、全方位的实时电子监控服务,见证交易活动; (十一)对交易场所内发现的违法违纪问题,及时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和行政监察机关报告。 |